關于欠條兩年后是否還能起訴的問題,其實欠條過了兩年后是依然可以進行起訴的。
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翻查《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這項條款里面規(guī)定:人們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是三年的時間。如果法律有其它的規(guī)定,就可以依照其它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總則我們可以知道民事權利訴訟時效的時間為三年,所以欠條兩年后還是可以進行起訴的相關法律程序的。
對于追討欠款的問題,我們一定要通過合法的途徑進行追討欠款、一定要通過法律手段追討欠款。
第一:我們需要手握真憑實據,需要有證據去證明對方欠款的這個事實,例如:我們需要持有當時雙方簽下的借條、欠條或者收條、還有銀行的轉賬記錄等等這些材料可以反映對方欠款、自己有匯款給對方的實質性證據。
第二:當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請起訴對方,提出要求對方償還向自己所借的款項,并且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法院可核查欠款人的財產狀況,例如:查看欠款人的不動財產,看看他有無沒有房子、車以及存款等等,如果查出他其實是有錢但是仍然不償還,那么可以要求對其財產進行查封、凍結方便法院執(zhí)行一系列的工作。
第四:假設還欠款的期限已經過了兩年,并且當事人在這2年期間有嘗試讓欠款人償還他所欠的債務,那么就需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曾經向其催還債務的行為,不然就算是超出了訴訟的時效了。
第五:如果這次的借款事件中有人做擔保人,那么在擔保期這個時間段內擔保人也會被起訴為共同的被告共同承擔責任,被要求共同償還這段時間借款人所欠的金額。
欠錢不還沒有欠條怎么辦
有欠條打官司流程是怎樣的?打官司討債需要哪些證據?
寫欠條時有什么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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