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構成非法拘禁罪嗎?
一、索要債務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構成非法拘禁罪嗎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對非法拘禁罪的處罰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毆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過程中,對被害人實施了毆打、侮辱行為,如打罵、游街示眾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爸氯酥貍?,是指在非法拘禁過程中,由于捆綁過緊、長期囚禁、進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體健康受到重大傷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間不堪忍受,自傷自殘,身體健康受到重大傷害的?!爸氯怂劳觥保侵冈诜欠ň薪^程中,由于捆綁過緊、用東西堵住嘴導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間自殺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過程中,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按照故意傷害罪或者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笆褂帽┝χ氯藗麣垺⑺劳觥?,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時,故意使用暴力損害被害人的身體健康或者殺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傷殘、死亡的。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對具有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為,也要按照非法拘禁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為了脅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債務,而將他人非法扣留,剝奪其人身自由的行為。這種行為雖然在特征上與一般的非法拘禁不同,其目的不在于剝奪他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以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為手段,來脅迫他人履行債務。但客觀上已經造成對被害人人身自由的侵害,也應當按照非法拘禁罪處理。如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則應當從重處罰。
三、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
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5、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所以,在與他人發生債務關系時,一定要寫清楚之后的償還問題,在借錢之前,也要請人作為證人,看該人是否具有償還能力。在寫好協議書之后,可以去公證處進行工作,保證協議的法律效力。而一旦產生債務追不回來的情況,要首先與該人取得聯系,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維權。
非法拘禁罪的拘禁時間是多長?
非法拘禁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非法拘禁罪立案標準是怎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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