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通知書要多久下達
如果公安機關已經立案,是需要立即下達立案通知書的。
二、警察不立案怎么辦
1、要求公安說明不立案理由,并給予書面材料。
2、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申請。
《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另據規定,公安機關在收到檢察院通知書后七日內應當將說明情況書面答復檢察院。
三、相關法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五條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內容,在一般情況下,公安局立案后是需要開展偵查活動的,如果偵查完畢,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需要將刑事案件移送到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然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更多相關問題,如果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還有什么疑惑,我們有專業刑事辯護律師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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