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后,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法律咨詢:我是今年五月份網上認識一個男人。六月份被騙打了結婚證。我不想追究他詐騙行為。只想快點離婚。想協議離婚已經是不可能的。我今年七月二十二日上交了離婚訴訟。多次問法院什么時候交訴訟費,都沒結果。我這算立了案嗎?我該怎么辦?我怎樣才能離婚?
律師解答:收到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后,就算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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