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債務是指由合伙人當初的出資比例或者當初合伙時約定的協議,各自承擔債務比例的清償責任。那么合伙人債務糾紛有哪些解決方法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
合伙人債務糾紛
合伙的債務, 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 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坦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擔。但是對造成合伙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伙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
只提供技術性勞務,不提供資金、實物的合伙人,對于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也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技術性勞務折抵的出資比例承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合伙人實際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擔;沒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資比例承擔。
合伙經營期間發生虧損,合伙人退出合伙時未按約定分擔或者未合理分擔合伙債務的,退伙人對原合伙的債務,應當承擔清償責任;退伙人已分擔合伙債務的,對其參加合伙期間的全部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
公司與個人之間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民間借貸利息怎么處理
民間借貸房產抵押注意事項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手腕功能鑒定評殘
2021-01-22如何聘請律師?
2020-12-07個人債務能要回一半車款嗎
2021-03-18怎樣通過申請支付令來要債
2021-02-15最新輕傷鑒定標準
2021-02-05強制執行怎么申請拘留
2021-03-24公司強行辭退員工應如何處理
2020-11-17債權債務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2021-01-10什么時候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2021-01-21勞動者未提前30天通知離職合法嗎
2020-12-21工會的性質是什么
2021-02-26離職單位扣除招錄費用合法嗎
2021-01-312013年工資改革方案
2021-03-25丟貨了公司就不發工資可以嗎
2020-12-25第一個保險合同生效日是怎樣規定的
2021-01-29公眾責任保險合同的基本內容
2021-02-27職業變了 保險是否要變
2021-02-082020年河北保險最低基數是多少
2020-12-29如何理解互聯網保險
2020-12-24保險合同的概念和特點是什么
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