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為其他債權的擔保是否可以
1、由于抵押權不具有獨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條規(guī)定:“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抵押權的轉讓或者以抵押權為其他債權設定擔保,應當與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一同進行。抵押權人轉讓抵押權的,抵押權應當與其所擔保的債權一同轉讓;抵押權人以抵押權向他人提供擔保的,抵押權應當與其所擔保的債權一同向他人提供擔保。單獨轉讓抵押權或者單獨以抵押權作為其他債權擔保的行為無效。
2、這里所講的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是指抵押權人不得將抵押權單獨讓與他人而自己保留債權。抵押權人也不得單獨將抵押權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而自己保留債權,抵押權只有在與其所擔保的債權一同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時才有意義。
3、由于抵押權具有附隨性,被擔保的債權轉讓的,抵押權應當隨被擔保債權的轉讓而移轉于受讓人,因此本條規(guī)定:“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并轉讓。”需要注意的是,關于這一規(guī)定,本條還有一項但書規(guī)定:“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規(guī)定”,例如本法第204條規(guī)定,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當事人另有約定”,既可以是抵押權人在轉讓債權時,與受讓人約定,只轉讓債權而不轉讓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這種情形大多發(fā)生在債權的部分轉讓時;也可以是第三人專為特定的債權人設定抵押的,該第三人與債權人約定,被擔保債權的轉讓未經(jīng)其同意的,抵押權因債權的轉讓而消滅。
綜上所述,就是關于抵押權為其他債權的擔保是否可以以及如何規(guī)定的相關內容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對其有進一步的認識。由此可見,抵押權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是不合乎法律的規(guī)定的,并且抵押權是隨著被擔保債權的轉讓而轉移。
?什么情況下抵押權人能處置抵押物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是指什么?有什么區(qū)別?
?反擔保人可以獲得債權人的抵押權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同業(yè)拆借業(yè)務應遵循怎樣的規(guī)則
2020-12-17九級傷殘能主張贍養(yǎng)費嗎
2021-02-07營業(yè)執(zhí)照地址變更手續(xù)是怎樣的
2021-03-07集資房上市要交什么錢
2021-01-04怎樣提高保險理賠效率
2020-12-01車禍受害人能告保險公司嗎
2021-01-27車保險單寫錯了怎么辦
2021-03-22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入股是什么意思
2021-02-13承包方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共有人如何確定
2021-01-17賓館遇拆遷,被拆遷人如何確定合理的拆遷補償標準
2021-02-26公司拆遷補償事項
2021-02-07多年居住的房子被拆遷方說是“違建”,拆除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2020-11-172020年拆遷補償中山市的標準是怎樣的
2021-01-10拆遷不考慮土地使用權嗎
2021-02-13房屋拆遷補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2021-03-13繳存拆遷補償安置費
2020-12-29買小產(chǎn)權房應注意哪些事項
2020-12-12養(yǎng)殖場拆遷,養(yǎng)的動物怎么補償
2021-01-31海南省電網(wǎng)征地賠償標準
2021-02-14公司因拆遷停產(chǎn)停業(yè),員工離職能獲得經(jīng)濟補償嗎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