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人寫借條怎么寫有效
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guī)范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
(五)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六)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二、個人借款協(xié)議要注意什么?
(一)借條的名稱最好不要寫成欠條
欠條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避免出現欠條可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要寫清楚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三)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3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還款到期日之后的兩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將利息約定在借條中
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借條分為了有償借條與無償借條兩種,若是當事人在借條中約定的利息不清楚,這樣的情況一般是按照無償借貸處理。而借條也可以當做是簡易版的借款合同,那么就屬于要式合同的一種,當事人在簽字之后只能是成立,實際出借人給了借款給借款人之后,那么才會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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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舉證被威脅寫下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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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顏忠軍律師,湘潭大學法律本科學歷。2002年通過首屆全國統(tǒng)一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15年以上律師工作經驗。 顏忠軍律師,勤勉、敬業(yè),熱心公益事業(yè)。在婚姻家庭、勞動工傷、合同糾紛、人身損害、法律顧問等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及豐富的實踐經驗。 顏忠軍律師,具有嫻熟的訴訟技巧及豐富的非訴訟事務處理經驗。從事律師工作以來,辦理了各類案件400余件,盡力維護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深受當事人的廣泛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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