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他人借錢的時候,往往當事人之間都是會簽訂相應的協議,最常見的也就是簽訂借條了。但有些時候,可能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比較強,認為借條過于簡單不利于自身利益的保護,這樣的情況下就會要求與對方簽訂書面的借款合同。當然正常情況下,借款合同在雙方都簽字蓋章之后,就會成立并生效。但提前也是該借款合同符合了相關法律中的生效要件,這樣才能在成立之后順利的生效。之后也才能對雙方行為產生約束力,在產生糾紛的時候,可以起到定紛止爭的作用。
那具體來說借款合同要想生效的話,實際需要滿足怎樣的要件呢?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具體了解。
結合《合同法》第210條中的規定,對于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要生效則必要需要滿足以下幾種要件:
(一)雙方之間借貸是通過支付現金的方式進行的,那么在借款人實際收到了借款之后,借款合同才能生效。因為借款合同一般是被認定為實踐合同。
(二)但如果彼此之間是以現代化的一些支付方式來借錢的話,如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或者通過手機銀行轉賬給對方,那么在轉賬的資金順利達到借款人相應的接收賬戶時,該借款合同才能實際生效。
(三)實踐中可能出現以票據形式來借錢的情況,這樣的情況下,在借款人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上面相應權利的那一刻起,借款合同才會生效。
(四)但要是出借人是把自己有一定資金的賬戶直接借給借款人使用,并允許其對賬戶里面的資金進行自由支配的話,這樣的情況下并不是在借款人實際使用支配賬戶里面的財物時才算借款合同生效,而是在借款人取得對了對賬戶實際支配權利的時候,就意味著借款合同生效。
(五)由于實踐中可能可能出現的情況比較多,因此無法一一為大家列舉。要是借貸雙方當事人約定以其他的方式來借款,這樣的情況下,往往是以實際履行完成借款的時候,借款合同才會相應的生效。
上述主要為大家介紹了借款合同生效的時間點,而保證借款合同生效,在《合同法》中有格外的規定,主要就是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基于自愿,并且協商一致的。而簽訂合同的時候,不能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另外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中也不能對國家、集體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有所損害,否則的話都會導致借款合同無效。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借款合同生效了出借人不出錢怎么辦
只有一方簽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重大事故死亡人數標準
2020-11-21企業員工受刑事處罰獎金如何發
2020-12-13財產保全中的反擔保如何解除,能否解除
2021-01-12銀行貸款逾期不還會坐牢嗎
2020-12-16宅基地贈與合同范本怎么寫
2021-03-10破產宣告和受理破產申請是一個時間嗎
2020-11-16超市顧客摔傷保潔公司賠償是怎樣的
2021-03-01什么是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能代表業主起訴嗎
2020-11-24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沖突問題
2021-02-08終止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2021-03-16個人雇主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辦
2020-11-30人壽保險理賠有哪些流程
2020-11-19什么是傷殘鑒定費
2021-03-15意外險的保險責任有哪些
2021-02-06海洋貨物運輸保險中的關系人有哪些
2020-11-29保險合同生效有什么含義
2020-12-09在人身保險中應該規定哪些內容
2021-01-28為何簽訂了保險合同還常會引發許多保險糾紛?
2020-12-16關于保險代理人的內容有哪些
2021-03-08淺議審判實踐中保險合同解釋原則的適用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