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是對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正在實施侵害的行為采取不超過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損害行為。
所謂正當防衛過當,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為明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損害的行為。
“不超過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為的狀態為限度,不法侵害狀態已處于結束狀態,危險狀態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衛反抗,將行劫人打翻并奪下其所持之刀,刺傷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狀態和危險已處于結束,制止行為的損害到此為止,為“不超過必要的限度”。
對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每個公民都應積極采用這一權利與犯罪行為作斗爭,因采用正當防衛維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人身、財產權利而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刑法在量刑時會依法予以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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