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案件刑事和解的范圍是什么
采取刑事和解的條件:
1、犯罪嫌疑人系自然人,并處于有效控制之中;
2、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屬實質一罪,并有明確的被害人;
3、案件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實、充分;
4、犯罪嫌疑人認罪悔過,對基本事實沒有異議;
5、法定刑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情節輕微、危害不大。
適用刑事和解的范圍:
1、故意毀壞財物案、破壞生產經營案和輕傷害案;
2、妨害通訊自由案;
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犯罪嫌疑人主觀故意為入戶盜竊的除外);
4、因合法債務、經濟糾紛非法拘禁他人,沒有毆打、侮辱等情節的;
5、交通肇事案(有醉酒或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明知安全裝置不全或安全機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嚴重超載、交通肇事逃逸、故意偽造或破壞事故現場、曾因交通肇事被判過刑、斑馬線上致行人死亡并負事故全責及其他嚴重違章致人死亡等情節的除外);
6、因生活無著而初次盜竊、詐騙的案件;
7、初犯、偶犯、在校學生、未成年人、七十周歲以上老年人以及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預備犯、中止犯、防衛過當、避險過當以及親友、鄰里、同學、同事等糾紛引發的,屬于自訴范圍的案件。
不適用刑事和解的情形:
1、行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緩刑、勞動教養和被采取強制措施期間故意犯罪的;
2、行為人多次犯罪的;
3、因尋釁滋事、聚眾斗毆導致的,涉槍、持械、雇兇或受黑惡勢力操縱引發的案件;
4、其他不宜適用和解的刑事案件。
當事人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自愿進行和解:
1、雙方自行達成的和解;
2、在押犯罪嫌疑人委托其近親屬、律師或單位領導與被害人達成的和解;
3、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其他基層組織主持下達成的和解;
4、雙方當事人均認可的其他第三方(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除外)主持下達成的和解;
5、交通肇事案件雙方當事人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而達成的和解。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條?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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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孟輝 國家三級(中級)律師 ·工作地域:安徽, 中國 上海,中國 ·聯系方式:19965226534/18856159515 ·郵箱:18856159515@163.com 執業領域 王孟輝律師的執業領域為民商事訴訟、仲裁和家族財富管理以及合同糾紛處理,尤其在婚姻家事糾紛、家族財富傳承、合同糾紛、鐵路有關糾紛、房地產與建設工程等業務領域,具有非常豐富的實務經驗,熟知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規則與實務操作流程,能夠通過靈活運用爭議解決手段,為當事人提供切實可行的綜合解決方案,并最終實現當事人的目的。 王孟輝律師兼具傳統民事與現代商事法律思維和實務經驗,擅長處理重大疑難復雜民商事案件,對案件具有敏銳的專業洞察力與深入獨到的理解認識。王孟輝律師辦理過高凈值人士婚姻繼承糾紛、大型國企與民企糾紛、鐵路糾紛、建設工程類糾紛、金融票據糾紛、金融借款糾紛、互聯網侵權糾紛等諸多疑難復雜案件,處理的重大案件所涉標的額累計數百億元。其服務的客戶包括央企、地方國企、民營企業、金融機構及高凈值人士,不僅為客戶提供專項爭議解決法律服務,而且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王孟輝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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