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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債務人借款不還的情況,此時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來保護自身權益。但這種情況下,不少債權人也會有這樣一個疑問,那就是借錢不還起訴后自己是否一定能拿到錢?對此,律霸小編馬上在下文中告訴你具體答案。
一、借錢不還起訴后可以拿到錢嗎
(一)如果債權人勝訴的,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判決
如果確實存在借錢不還的情況,債務人應該向法院履行判決。不履行判決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二)如果當事人爭執不下的,可以申請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三)如果不存在借錢不還的情形,或者證據不足的,債權人敗訴的,不能拿到錢
不一定債權人起訴就能勝訴,還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有債權存在,并且債務人存在不履行債務的情況。這時候就需要足夠的證據,比如借條、證人證言,錄音等證據。如果債務人沒有錢履行債務的,可以待債務人有錢后再要求其履行債務。
二、借錢不還起訴贏了法院怎么執行
第一步:債權人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強制措施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可以說是比較有效的。但此時也要債權人獲得了有利的判決之后,那么才有可能拿到錢。也就是說借錢不還起訴后是否能拿到錢,關鍵還是要看法院最后是怎么判決的。這個時候對于債權人來講,由于是自己起訴,就需要實際提供相應的證據才行了。
借錢不還起訴對方會坐牢嗎
借錢不還起訴狀范文
丈夫借錢不還,妻子要承擔還款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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