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活動中,人們不管是主張什么權利,都不能錯過相對應的訴訟時效期限。對于債權人來說,討債訴訟時效是多久呢?現實生活中有不少巨額債務都是通過分期履行的方式來償還的,那么對于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怎么算呢?律霸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討債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我國法律對訴訟時效期間的不同規定。《民法通則》、《合同法》分別規定,對買賣合同中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租賃合同中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毀損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對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4年;其他情況除有關法律的特別規定外,應適用一般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即為2年。
也就是說,討債的訴訟時效適用一般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也就是2年的訴訟時效。
(二)弄清“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以及“訴訟時效的中斷”的含義。《民法通則》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二、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為分期履行債務提供擔保時保證期間的起算:
1、保證期間的起算點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
2、分期履行債務的保證期間,是從每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分別起算,還是最后一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開始起算,法律沒有規定。
3、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分期履行債務時,訴訟時效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因此,可以認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由于保證期間的起算點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所以,為分期履行的債務提供擔保時,保證期間的起算應從最后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
訴訟時效對于債權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實踐中有不少債權人在追債打官司時,由于被認定過了討債訴訟時效,最終法院沒有支持他們的訴訟請求,欠款也就沒有追回。如果您發現您的債權過了訴訟時效,也別著急,要想辦法采取補救措施,以實現您的合法債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泰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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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2017年畢業于浙江大學法律系碩士,執業以來一直辦理刑事案件。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在紹興市嵊州市執業,2019年7月開始在杭州市專業刑事所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執業,2019年12月成為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授薪合伙人,2020年3月被派駐到浙江靖霖(紹興)律師事務所擔任副主任一職,執業以來憑借深厚的法學功底,積累了豐富的人生閱歷和精湛的執業水準、良好的職業道德,在浙江各地具有廣泛、良好的社會資源,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其為人正直、誠實守信、認真負責,多年來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辦理了一大批在國內或省內具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曾為多名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成功做無罪辯護、死刑立即執行案件改判為死緩的成功案例。累計辦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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