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在生活中多多少少都有一點個人的債務,有可能是與銀行的有可能是與民間借貸中心的,我們在處理個人債務糾紛的時候應該要遵循一定的原則,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處理個人債務糾紛應遵循的原則是什么吧。
處理個人債務糾紛應遵循的原則
根據內地現行法律規定和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司法實踐,處理民間借貸糾紛一般應遵循下列原則:
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計息。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對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與案件有關的財產的,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財產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財產為生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根據被保全財產的性質采用妥善的方式,盡可能減少對生產、生活的影響,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我相信大家在閱讀了上述的文章之后對于處理個人債務糾紛應遵循的原則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您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你們詳情咨詢我們律霸的專業律師們。
處理個人債務糾紛的辦法有哪些
個人債務糾紛如何解決?
個人債務清償糾紛如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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