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抗辯權種類區分方法
抗辯權根據作用不同,可以分為永久性的抗辯權和延期性的抗辯權。
永久性的抗辯權
是指權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舉個例子:訴訟時效屆滿后,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時,債務人可提出訴訟時效屆滿的抗辯,這種抗辯權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辯權。延期性抗辯權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時間一定條件下可以提出抗辯,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辯。
延期性抗辯權包括:
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還有先訴抗辯權等。
先訴抗辯權是在一般保證中保證人享有的一項權利,跟前三種抗辯權的性質還不太一樣。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這三種抗辯權都屬于一時性(延期性)的抗辯權,又名雙務合同中的抗辯權,它們只是在雙務合同中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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