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死亡后債務怎么還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債務如何處理,首先要弄清楚這個債務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就應當有夫妻共同承擔,如果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那就可以在其個人財產中劃撥清償。
通常來說,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擔負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而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二、夫妻參與經營的企業的債務由誰來承擔
簡單地說,這和這些企業的性質有關。如有的企業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雙方是這企業的股東,在此情況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對外所負的債務,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只是承擔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財產來承擔,在離婚訴訟中夫妻做為股東,不會分擔公司的債務。如果遇到雙方經營開辦個體營業執照的生產機構,也對外負有債務,則這時的債務的分擔就是與有限公司不同了。最高院有司法解釋規定:“以公民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承包的農村承包經營戶,用家庭共有財產投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享用的,其債務應以家庭共有財產清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
夫妻債務可以分為婚前債務與婚后債務,也可以區分為個人債務與共同債務。但是,其中的婚后債務與共同債務、婚前債務與個人債務范圍并不完全一致。雖然大部分時候共同債務都是在結婚之后產生的,但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卻不一定就是共同債務。因而,我們要注意區分婚后債務與共同債務。
丈夫在外借錢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有哪些?由誰承擔?
夫妻離婚債務糾紛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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