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申請回避的決定書
()刑字第號
申請人(寫明提出申請回避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和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
本院在審理______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______犯______罪(自訴案件寫“自訴人______控訴被告______犯______罪”)一案中,申請人_______(寫明申請人申請回避的審判人員或者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員等的姓名和申請其回避的理由)。
本院院長(或者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_______(寫明準許回避申請或者駁回回避申請的理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如下:
_______(寫明決定結果)。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準許回避申請的不寫此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注:一、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制訂,供各級人民法院決定準許或者駁回回避申請時使用。
二、人民法院對申請回避所作的決定,可以采取口頭的或者書面的形式。采取口頭形式的,應當記錄在卷;采取書面形式的,可以按照本樣式制作決定書。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和其他人員(包括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上述人員的回避在決定書中應當分別加以表述,并寫明準許或者駁回回避申請的理由。
四、決定結果的表述,準許申請的寫:“準許×××提出的回避申請?!瘪g回申請的寫:“駁回×××提出的回避申請?!?/p>
五、如系共同犯罪案件,只寫第一被告人姓名,并在其后加一“等”字。
附:
回避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某一案件的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在與案件在利害關系或其他關系,有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時,退出該案的審理的一種訴訟制度。
回避分審判人員自行回避和當事人申請回避兩種。如當事人采用書面形式申請回避,須提交回避申請。
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被申請回避的人員在人民法院作出是不回避的決定前,應當暫停參與西安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緊急措施的除外。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3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對復議申請,應當在3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通知復議申請人。
對于你提出的“申請回避”問題,申請回避一般是在法院中有自己的父母類的直系親屬,還有堂姐,堂兄的,什么八大姑七大姨的統統都是回避的對象,這個法官申請回避的決定書在文章有詳細的介紹。你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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