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姻親關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的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關系的;
(五)本人與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二、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回避,但應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未經批準,私下會見本案一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的;
(二)為本案當事人推薦、介紹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律師、其他人員介紹辦理該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財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報銷費用的;
(四)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請,或者參加由其支付費用的各項活動的;
(五)向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購買商品、裝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給予的好處的。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您帶來的關于“回避”的相關法律知識的講解,大家可以仔細閱讀本文,并結合自己的實際,做出明智的決定與處理,小編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什么其他法律問題需要咨詢,可以聯系我們律霸網平臺的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農村宅基地村里蓋章有效嗎
2021-01-30房屋分租合法嗎
2020-12-14公司合并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2020-11-22對帳單可以當欠條嗎
2020-12-12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步驟
2021-01-20財產損失鑒定報告需要提供的資料清單有哪些
2021-03-13贈與合同約定不得撤銷贈與,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嗎
2021-02-20什么是遺贈扶養協議 ?
2020-11-24物業管理費包括垃圾處理嗎
2020-12-29瀆職侵權犯罪構成要件
2021-01-10預付款項為什么屬于債權
2021-01-23對事故認定書不服但又過了復核日期怎么辦
2021-02-04小產權房合同受時效限制嗎
2021-03-17勞動糾紛人事需要負責嗎
2021-02-08什么是是人壽保險的受益人及怎樣指定人壽保險的受益人
2021-02-14上了老賴黑名單的后果是什么
2021-03-01車險理賠技巧有哪些
2021-02-28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的管理內容是什么
2021-03-22哪些原則適用于人身保險合同
2020-11-11車輛維修時丟失 保險公司被判賠償責任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