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后申請房子保全要多久生效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對于財產保全,如果屬于訴前財產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如果屬于非訴訟財產保全,就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
第二百七十二條?財產保全??當事人申請采取保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涉外仲裁機構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提交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
第八十一條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證據保全的其他程序,參照適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關規定。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只是一般的情況的話在48個小時就會進行受理完成了,對于房子保全的情況主要是屬于的對方把財產進行轉移,為了確保可以順利結束案件可以這樣操作。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張達鴻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律師、中華律師協會會員、廣州律師協會會員,現任廣東安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從事法律工作近十年,具有豐富的訴訟和非訴的經驗。擅長處理勞動爭議、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婚姻家庭、公司股權并購及各類刑事案件。自執業以來,承辦過包括刑事、民事、經濟合同、勞動爭議在內的各類典型案件,同時兼任多家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經辦的刑事案件中,有多人被取保候審或被宣告緩刑;在經濟合同事務以及債權債務方面,從事法律成功的為當事人追回多催不還的欠款以及貨款;在勞動工傷方面,為勞動者追回拖欠的工資、加班費、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工傷事故方面,抓住關鍵點,成功為當事人申請認定為工傷,實現勞動者的權益最大化。
自訴案件決定撤訴,法院會怎樣辦理?
2020-11-25非法排污水怎么處理
2020-12-29涉外婚姻離婚能直接去民政局嗎
2020-12-14商標注冊絕對禁止條件
2020-12-01無性婚姻可不可以算是離婚的理由
2021-01-29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2021-02-23分居半年可以起訴離婚嗎
2020-12-22協議管轄錯誤怎么辦
2020-11-24挪用公款罪如何認定
2021-02-05建筑工屬于雇傭關系嗎
2020-11-30純勞務分包給個人是否合法
2020-12-05離職檢查電腦合法嗎
2020-11-24試用期、服務期是如何確定的
2021-02-03綜合意外險能夠報銷多少
2021-01-29理財保險的種類
2021-01-14產品質量責任保險
2021-01-18保險的原則是什么
2021-01-15索要嫖資被殺,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2020-11-27重復保險如何賠付
2021-02-08保險人的違約行為有哪些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