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成立借款關系后,到了還款期限對方不積極的話,債權人主張還錢時,要先證明雙方存在借款關系。所以債權人維權時,要拿借條等能夠證明的證據。但是,有些人借錢的時候為避免麻煩,不打借條直接給對方轉賬,導致只能提供轉賬憑證。那么,這就要知道轉賬憑證是否能證明。
實踐中,當事人間的轉賬憑證不能證明存在借款關系,所以債權人起訴時,只有這份證據的,將很難得到證明。
并且,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可以收集以下的證據:
1、能夠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
所以,如果雙方簽訂了借條,那么要直接拿出借條來證明。如果雙方沒有借條,只是口頭約定借錢的,債權人起訴時,要提供形成借款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
并且,約定借錢時,如果有第三人在場的,要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雙方約定了擔保人的,要提供擔保協議、抵押物以及擔保人信息。
具體而言,要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雙方簽訂了擔保協議的,要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若是提供了抵押物,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借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
3、借款人人逾期不還、未全還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因此,債權人起訴還錢時,因為轉賬憑證難以證明存在借款關系,所以最好是先準備好以上的證據材料。若是借款數額較大,并且很難提供證據的,比如沒有借條,那么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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