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欠款人一般都是老賴,都有這樣那樣的理由來推脫、逃避債務的執(zhí)行,本文為大家?guī)砩铣菂^(qū)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法官就幾起民間借貸糾紛進行點評,教你如何防范對付老賴。
案例一、金蟬脫殼,不想還錢
2007年,趙某向張某借款100萬元錢,理由是用于經(jīng)營。張某想,趙某看上去蠻有錢的,借錢利息也比銀行高,就當多掙點利息錢,就把錢借給了趙某。
趙某承諾,兩年后,連本帶息歸還這筆錢。轉眼兩年過去了,趙某卻遲遲不肯歸還這筆錢,多次催討未成,張某只能把趙某告上法庭。財產(chǎn)保全的時候,法院查封了趙某名下一套價值約200萬元的房子。
法庭主持調解的時候,趙某信誓旦旦地說:“你們把我的房子解封了,我現(xiàn)在就還他30萬。”剩下的70萬,趙某說他會將房子抵押給銀行,向銀行借。“你們封了我的房子我都沒法貸款。”一聽趙某可以馬上還他30萬,張某心動了,作為原告,他同意法院解封趙某的房子。
房子解封了,趙某履行約定,馬上給了張某30萬。跟著,雙方簽了調解書,寫明剩下的70萬,趙某分10期還給張某,一月為一期,每期還7萬。雙方簽字確認。到了第一期還款日,趙某失蹤了。怎么找也找不到趙某的張某又找到了法院,要求申請執(zhí)行,這一次,法院執(zhí)行后發(fā)現(xiàn),趙某已經(jīng)將房子賣掉,他的名下再無可執(zhí)行的財產(chǎn)。法院無法執(zhí)行。
而因為張某跟趙某簽的合約中是分10期還清70萬元的債務,張某只能在每一期還款期限到了之后才能向法院申請當期的債務,所以,張某要跑10次法院,申請10次執(zhí)行。
【法官點評】
這起案件中,有兩點值得注意:
1.對方要求解封他的房子就先給對方30萬,當事人根本就不用相信這樣的說法。
像趙某的房子,值200萬,他要求解封房子就是使用“四兩撥千斤”,想將自己的房子騙回去。當事人應該估算一下房子的價值,不要為了區(qū)區(qū)30萬而放棄自己應得100萬的權利。“法院查封被執(zhí)行人的房子之后,如果對方不肯還錢,法院可以將房子拍賣掉,然后將錢還給申請執(zhí)行人。”
2.張某的調解書少了一句話:如有一期未能依約履行,則申請人可就余款向法院一并申請執(zhí)行。
這樣,就省去張某要跑10趟法院。
案例二、我是困難戶,實在沒法還錢
2005年,吳某的丈夫張某向胡某借款30萬元,用于購買車輛做運營。之后,張某陸陸續(xù)續(xù)還給了胡某7萬元。2007年底,胡某找到張某,對于剩余的23萬借款簽訂了一份新的合約,合約中規(guī)定:從2008年1月起至2010年6月,張某每半年還錢一次,分5次歸還剩余的23萬余元欠款,每次還款不得少于3到5萬元,如果期間發(fā)生違約,胡某有權一并要回所有還款,并且追加20%利息。作為合約的擔保人,吳某在擔保人一欄簽了字。
半年后,到了第一期還錢的日子,張某支支吾吾,叫胡某再等等,他會籌錢。這一等,張某失蹤了。無奈之下,胡某將作為擔保人的吳某告上法庭,要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歸還這23萬元借款及利息。法院判定吳某應承擔責任,歸還這筆錢。但是吳某卻說,自己與張某在2008年7月就離婚了,離婚后,張某下落不明,她自己沒有能力歸還。
于是,胡某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執(zhí)行法官到了吳某家,剛一坐下,吳某就將一本2008年10月20日頒發(fā)的“春風行動救助證”遞到了法官面前,還拿出了自己的工資單,說:“我們家是困難戶,女兒還在念大學,我一個月只有700來塊錢的工資收入,我是真的沒辦法還這筆錢。”
執(zhí)行法官調查后發(fā)現(xiàn),在吳某名下有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是,如果查封房子,讓她們孤兒寡母住哪里?張某失蹤了,找不到人,擔保人吳某又沒能力還錢,最后,胡某只能撤銷執(zhí)行申請。
【法官點評】
這個案例中也有兩個方面值得注意:
1.借錢數(shù)額不宜多。
借錢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對方的經(jīng)濟狀況,知道他有無還款能力。同時,借錢的數(shù)額要在對方經(jīng)濟承受能力之內。“比如對方的年收入是10萬元,那么,你可以借他3萬,保證他有足夠的能力償還。”
2.借錢的周期不宜長,一般別超過1年。
而且,借錢之后,債權人一定要經(jīng)常去了解對方的經(jīng)濟狀況,看他經(jīng)營情況,一旦貸方經(jīng)濟情況不好,提早催促他還錢。再不行,盡早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不然到時候該賣的都賣光了,法院也沒法追討。”
案例三、打親情牌,不借不行借了不還
姜某,杭州人,沒有正式工作,靠借錢掙利息過活,他先從別人那里借來錢,再用高于借款的利息借給別人。
為此,她周圍的親戚朋友被她借錢借了個遍。每次借錢,她總說:“人家都是搞項目的,借錢只是周轉,每個月會按時付利息的,我們就當多掙點錢。”礙于親情和友情,大家都把錢借給她。一來二去,她欠下了幾百萬的債務,光她的侄女,她就欠了79萬。
剛開始幾個月,她還能按時還錢,后來,慢慢地,就開始拖,一拖再拖。實在索錢無望,親戚、朋友將他告上法庭,要她還錢。并在法院判決后申請執(zhí)行。面對執(zhí)行法官,她一個勁兒地說:“再等等,人家馬上會給我錢了,再等等。”
法官了解后發(fā)現(xiàn),這個人是典型的老賴,根本不可能還錢,于是就將她送進了拘留所。
【法官點評】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很多都是親戚、朋友的關系,尤其是大額的借貸,畢竟不會將大筆的錢借給陌生人。因此,親朋好友的借貸,頭腦更要清楚,要等同外人借貸一樣,不要牽扯進個人感情。
【法官提醒】
借錢給別人,等同于投資,是利益與風險并存的。”上城區(qū)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法官說,今年,高額民間借貸糾紛日益增多,錢款的數(shù)額急劇上升,民間借貸的風險日益增加。
其實,歸結民間借貸者的心態(tài),無非是以下兩種:一是為了賺錢、謀利,二是雙方關系很好。如果是為了賺錢、謀利,那么,在別人向你借錢的時候,第一個要想到的就是“為什么他要向我借錢,而不是向銀行借錢?”或者說“為什么他會舍棄低息的銀行借貸,而選擇向我借錢,支付比較高的利息?”
現(xiàn)在的銀行利率普遍要比民間借貸低,而且,這幾年興起的一些新興銀行,借貸還是很靈活的,大到幾百萬的工程貸款,幾十萬的裝修貸款,小到幾千塊錢的電腦分期付款,只要你說得出正當理由,銀行經(jīng)過調查論證之后,基本上都會將錢借給你。
如果是因為雙方關系很好,那么,借錢不要多,還要做好對方不會還錢的準備。那么,打友情牌這個借款的標準到底是多少呢?“如果對方真的不還,自己頂多嘆聲氣,不會心痛,這就是標準!”
借錢之前,要做足功課,包括了解對方的為人、經(jīng)濟狀況,若是借錢經(jīng)營,也要弄清楚那是一個什么樣的經(jīng)營項目,能否賺錢、風險程度等等。
借錢時把握3個原則:錢不多借,借期不長,要有實物抵押(比如房子)。在此提醒下大家,房屋抵押按照法律規(guī)定必須要到房產(chǎn)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手續(xù),方為有效。
借錢之后,要不斷關注對方的動向,了解他的經(jīng)濟情況。
總之,債權人的權益能否真正得到保護,首先,取決于自己在民事、經(jīng)濟活動時對對方信譽、資訊的掌握,做好防范措施,審慎行事。
如果真的發(fā)生糾紛,以非司法程序難以解決時,債權人應及時到法院告訴,積極舉證、配合法院對財產(chǎn)進行控制,保護自己的權益。“畢竟,法院只能查到對方銀行賬戶內有多少存款,名下有無房產(chǎn)等,至于被執(zhí)行人在外經(jīng)營什么項目,就需要債權人積極舉證,方便法院控制對方財產(chǎn)。”
法官說,在執(zhí)行上,要做到“兩手抓”,即一手當事人抓,一手法院抓,只有兩手硬,出拳才有力。否則,待對方人去樓空,債權人的權益也就很難保證了。法官如同醫(yī)生,即使醫(yī)術精湛,面對患有絕癥的病人也愛莫能助。
通過以上法官對如何對付老賴的分析,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追討債務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必須注意的事項
教你如何用法律手段追討欠款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張磊律師于2009年進入到山東濟寧某人民法院工作,后辭職進入山東暢通律師事務所工作,多年的法院工作經(jīng)歷和律師生涯使其具有豐富的實務經(jīng)驗,現(xiàn)為濟寧律師協(xié)會會員,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具有法律職業(yè)證書(A證)和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證。張磊律師具備豐富的辦案經(jīng)驗和扎實的專業(yè)功底,始終以“勤勉盡責,精益求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為辦案的基本原則,承辦過多起案件,使眾多當事人的利益得到切實迅速的填補和維護。擅長領域:刑事辯護、合同糾紛、損害賠償糾紛、婚姻家庭糾紛、企業(yè)法律顧問等訴訟、非訴訟業(yè)務。咨詢電話:13953786995?E-mail:zl_lawyer6@163.com
孩子讓狗咬了要報警嗎
2020-12-16破壞軍婚罪的類型有哪些
2021-02-22涉外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2020-12-27獲得知識產(chǎn)權的法律保護需要履行什么手續(xù)
2020-11-17保證金的擔保形式有哪些
2020-11-22財產(chǎn)保全擔保是什么,為什么要做財產(chǎn)保全擔保
2021-01-07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應該由誰繳納
2020-11-07行政案件鑒定告知時限是多久
2021-02-07父母包辦婚姻合法嗎,包辦婚姻的法律責任是如何規(guī)定的
2020-12-30子女死亡父母能領到贍養(yǎng)費嗎
2021-01-30房屋遺產(chǎn)繼承需要進行公證嗎
2021-03-16房產(chǎn)抵押程序
2020-12-26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幾種措施
2021-02-22裝修工人失誤造成業(yè)主損失誰賠償
2021-01-24村集資房可以過戶嗎
2020-12-07去境外務工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2020-12-09投保時注意事項及須知事項有哪些
2021-02-02投保車輛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不要賠償
2021-02-18本案中保險合同的效力問題
2020-12-03保險合同標的是什么
20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