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履行合同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1)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2)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②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③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3)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
二、什么是合同的不履行
合同的不履行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為,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可歸責于債務的事由,債務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免除債務人的實際履行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此外,若違約人的行為構成犯罪,違約人依法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合同的不履行與合同履行不能不同。不履行合同肯定是要按照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法律責任。例如,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報酬;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等。因此,律師建議,合同中約定的義務不僅要履行而且要全面履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2021-01-30虛假電視廣告怎么投訴
2021-01-04職業病賠償程序是什么
2020-11-11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證明表
2020-12-08涉外婚姻律師收費標準
2020-11-23判決侵權賠償金支付之日如何確定
2021-01-20法律上對繼承權的順序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15商業銀行辦理資金清算程序有何規定
2020-12-22勞動爭議的調解組織具體有哪些
2020-11-24拖欠農民工工資十年以上怎么進行補償
2021-01-15申請設立保險公司應提交哪些資料
2021-02-19房地產保險合同有什么主要內容
2021-01-29如何提防人壽保險合同條款中的陷阱
2021-03-10無證駕駛保險公司能否拒賠?
2020-12-16交通肇事罪保險公司賠嗎
2020-12-17追尾造成事故保險公司怎么處理
2021-02-13車禍撞死人保險賠多少錢
2021-03-01交通事故車主拒賠幾天可起訴
2020-11-16超載多少保險拒賠
2021-03-02何為出口產品責任保險?
20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