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合同法》中的第114條有法律規定,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為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
另外,在我國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第16條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為原則,以體現違約金的懲罰性。
在我國的法律中對于違約金的最高限度還并沒有明確的規定。
在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對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1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就可以看出,違約金如果超過了合同標的金額的20%,就不會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上限一般需要控制在合同標的金額的20%之內。
違約金應該如何支付?
支付合同違約金需要以合理性為標準。
當事人可以依法請求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予以適當增、減,從而保證支付違約金額同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相符合,以體現違約補救的合理性。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為人故意在高空拋物的會構成犯罪嗎
2021-02-06地役權與相鄰關系有什么差別有哪些
2021-01-11知識產權的高度相似如何界定
2021-01-17商標淡化行為應當注意把握哪幾點
2021-01-13老板一直拖工資怎么辦
2020-11-25一套房產可辦多次抵押登記嗎
2020-12-07多子女家庭財產繼承怎么分配呢
2020-12-24遺囑必須公證才生效嗎,遺囑公證生效后有效期是多久
2021-03-13火車脫軌壓毀房屋,列車長承擔責任嗎
2020-11-29老師猥褻學生學校是否負有責任
2021-02-07買房購房合同霸王條款有哪些情況可以維權
2020-11-20農村房產證確權該如何
2021-01-24在校學生實習期間受傷是否算工傷
2020-12-04使用假學歷如何處罰
2021-02-132020農業保險一畝地交多少錢
2021-01-30航班取消賠償
2020-12-03從海運保險角度淺析國外進口商對貿易合同的選擇
2020-12-29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有什么規定
2021-02-12如何確定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限起算時點
2021-02-24民生人壽跨省理賠16萬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