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私房買賣合同 無證賣房會導致買賣合同無效嗎?不會。合同是確立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通常經當事人簽章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未依法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不屬于合同法司法解釋規定的效力強制性規定,不應作為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買賣雙方就尚未領取房產證書的房屋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不會因此無效。
對于買受人而言,在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前應當仔細核查房屋的權屬狀況,尤其是應要求出賣人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原件并仔細核查。
房屋買賣雙方就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的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該合同不會因標的房屋為無證房屋而無效,但因為不能取得房產證導致買方不能按約定時間辦理貸款手續的,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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