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法律規定入股沒簽合同怎么要錢?
根據法律規定入股沒簽合同可以通過搜集證據證明自己存在入股的事實,然后向法院起訴要錢。需要提供大量的證據證明存在入股的事實,成為公司的股東,這樣才有權利獲得分紅,也能夠以股東的資格身份要錢。
二、沒簽勞動合同的索賠依據是什么?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沒簽定勞動合同離職,需要繳納違約金嗎?
不需要繳納違約金的,即使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也是無效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計算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支付時需減去期間公司已支付的工資。
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的簽訂是非常的重要的,法律當中規定必須要按照相關的約定,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勞動合同。由此可見,各種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如果是屬于入股也是需要簽訂合同,否則需要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入股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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