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草簽合同和正式合同區別有哪些?
1、內容不同:草簽合同一般只列必要條款,比正式的合同要精簡得多,正式合同規范比較詳盡;
2、法律效力不同:草簽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形式和內容不違法,一般是有效的,應履行合同。但也需要根據雙方具體的約定來看合同的執行。相比于正式合同,其證據力稍弱,法官不容易探尋當事人之內心真實意思;
3、簽署時機不同:草簽合同一般發生在正式合同網簽之前,很多開發商不網簽合同而草簽合同,可能是因為其還未辦下預售證,建議檢查開發商五證是否齊全;
4、后續處理不同:一般是在正式合同簽署之后才會備案,草簽即簽了認購書,之后是不備案的,且法律并未規定買房必須要先進行草簽。
二、簽了合同違約了怎么辦?
依據我國《民法典合同編》(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合同違約后違約方要承擔違約的責任,如果違約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拒絕履行】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五百九十條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草簽合同和正式合同是屬于兩種不同的類型,但對于兩者合同都是有法律的效益,草簽合同要比正式合同精簡許多,只要表達出了雙方的意思就代表著合同已生效,但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還是要以正式合同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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