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質押合同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質權合同。
質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四)擔保的范圍;
(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
(六)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質押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
質權的設立,通常都是以合同進行的。當事人簽訂的質押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
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全力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權利憑證沒有交給質權人之前,質押合同雖已成立,但尚未生效。
在實踐中應注意無記名有價證券與記名有價證券的區分。以無記名有價證券設質時,只要權利憑證交付給質權人,質押合同即隨之生效;而以記名有價證券設質時,則應以背書方式為之,即把將該證券設定質押的情形注明在該證券上,然后再將證券交付給質權人。
出質人在權利憑證交付期日拒不交付權利憑證的,則質押合同不能生效。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擔保。
1、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2、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質押合同生效的條件應該是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備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其次是合同雙方簽訂的時候所簽訂的內容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另外雙方簽訂的合同,不得違反社會或者公眾的利益,這樣簽訂的合同才是具有法律效益,也就是說,想要合同生效是要滿足以上條件才能夠生效的。
第三人動產質押合同怎么寫?
動產質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辦法全文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同等責任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2020-12-26公共場合侮辱他人行為怎么認定處罰
2021-01-03勞動仲裁強制執行申請書怎么寫
2021-03-16寡婦享有婚姻自由權利嗎,寡婦能再結婚被阻怎么辦
2020-12-12何為商業銀行的合并,商業銀行的合并會產生怎樣的效力
2021-01-03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有什么重要性
2021-02-18被執行人死亡了可以立案嗎
2020-12-15祖父對未成年孫子恨鐵不成鋼,可以撤回贈與的房子嗎
2020-12-10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的范本是怎樣的
2020-12-03個人銷售住房是否繳納印花稅
2021-03-09勞動合同變更協商不一致怎么辦
2021-01-14為什么要簽第三方勞務合同
2021-02-18辭退老員工屬于非法辭退嗎
2021-03-22試用期要離職領導不批怎么辦
2021-02-17公司破產財務人員可以辭職嗎
2021-03-08如何向航空公司索賠損失
2020-12-31貨物運輸保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2021-02-07本案保險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2021-03-06失業保險基金是存在哪里的
2021-02-06肇事逃逸能走保險嗎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