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雙方解除后的違約責任訴訟如何進行?
合同雙方解除后的違約責任訴訟將會按照當事人遞交起訴狀,法院受理,開庭審理,最終作出判決,等環節進行。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請,你需要說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闡明理由。
6、如果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合同違約訴訟書范文是怎樣的?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解除合同經過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合同如果是因為存在著違約情況而進行解除的話,后續違約責任仍然是需要進行承擔的。在承擔違約責任的時候,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
合同法違約責任賠償方式有哪些
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區別表現在哪些方面
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的違約責任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買賣違約訴訟流程
2021-02-16子公司股權轉讓需要母公司股東會決議嗎
2021-01-30注冊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嗎
2021-02-23行政案件鑒定告知時限是多久
2021-02-07轉賬支票背書需要注意的事項
2021-03-06商業匯票是怎樣申請的
2020-12-08違反買賣合同效力當事人怎么認定
2021-02-28工傷賠償協議后老板不給錢怎么辦
2021-03-17轉繼承怎么處理
2020-12-21政府與個人合同如何中止
2021-01-24老婆出軌可以離婚嗎
2021-01-22如何辦理城市私房所有權的登記?
2021-03-01買的安置房現在房產證下來對方不配合過戶怎么辦
2021-02-14保險合同有什么特點
2020-12-30單位能否成為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
2021-03-12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合同條款
2020-11-11報保險需要出示駕照嗎
2021-03-06如何讓保險索賠變得容易
2020-11-12車禍致殘該怎么理賠
2021-02-14保險合同能否查封
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