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轉讓的房屋是否違反規劃、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未能辦理合法的銷售手續等原因不能辦理房屋合法產權的房屋
比如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屋,因沒有辦理土地征用手續,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是法律禁止上市銷售的房屋。違章建筑也屬于此類房屋。
2、審查轉讓的房屋是否屬于經濟適用房
如果轉讓的房屋屬于經濟適用房有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由于各地對經濟適用房轉讓的規定各不相同,因此必須明確該經濟適用房是否屬于可轉讓的范圍。
3、審查轉讓的房屋是否被依法查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其中第(二)項規定:“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因此,如果轉讓的房屋在轉讓合同簽訂前依法被查封的,很可能會被法院認定合同無效。
4、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民的住宅
雖然我國現行的法律沒有明確禁止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購買農村居民的房屋,但是國務院出臺的很多文件卻明確禁止此類交易。
1999年《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二條第二款 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強調:“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200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則重申:“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受到這些國家政策的影響,有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也直接或間接地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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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董建淑律師,女,在江蘇連眾律師事務所已執業10年。董建淑畢業于南京大學。具有法律本科、計算機及英語專科學歷。從業多年來辦理了大量的訴訟及非訴訟業務。在交通事故賠償、婚姻家庭糾紛、合同糾紛、債權:、刑事辯護、工傷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執業以來本律師始終堅持以扶正為天職,在接待當事人時認真聽取每一位當事人的訴求,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近年來本律師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并被評為連云港市法律援助先進個人。竭誠歡迎各位朋友咨詢各類法律問題,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綜合法律服務,竭力維護您最大可能的法律權益。咨詢電話:13705131377(政務通短號694392),QQ:1051759793,微信:13705131377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振海路66號律師大廈8樓810室)另:本律師愿為各地同行或涉訴者提供代查工商檔案(含三縣)、人員戶籍、車輛、房產信息及其他非訴調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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