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簽訂代表著雙方的事實關系成立。雙方簽訂合同也必定是雙方都表示同意的情況下有意識的跟對方建立起某些經濟或者其他關系。但是在簽訂協議后,簽訂合同的某一方因為某些未知的原因違約我們應該怎么辦,那么訴訟狀合同違約有哪些流程?
一、合同違約的起訴具有哪些流程
1、首先你要準備起訴狀,各項證據材料,包括合同及證明對方違約事實的證據。
2、各項材料準備好以后,到管轄地法院立案廳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調解-庭審(開庭、法庭調查、質證、辯論、最后陳述、休庭)-領取判決-申請執行。
二、訴訟要注意的情況
1、案件的判決結果要看法律規定以及雙方的證據。
2、對于違約一方,法官主動調取證據是法律法規允許的,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動調取證據或應一方申請調取證據,并不屬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請法官主動調取證據。
3、立案八個月未開庭確實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關機關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規定的程序,拖延開庭的時間,立案八個月未開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訴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屬于反訴,也可能是另行起訴。
三、證明對方違約的證據有哪些?
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全部訴訟活動實際上都是圍繞證據的搜集和運用進行。
在買賣合同中,如對方的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證據的保存:
(1)要求對方當事人到場對此問題進行確認,并采取產品共同檢驗記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字。
(2)發出質量異議通知書,要求在通知書上記載質量問題屬實。
(3)對產品質量問題進行拍照。
(4)對產品質量交由雙方約定的質檢機構進行檢驗。并對取樣過程進行公證。
(5)雙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約定的質檢機構進行質檢。
訴訟狀合同違約是一種違約的行為,那么按照合同簽訂時的約定,違約的一方就應該對另外一方進行賠償。如果沒有賠償的話,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違約的一方進行制裁。誠信做人,誠信生意,在沒有不可抗拒的情況下,還是不要違約了,這是不道德的,更是不誠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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