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保全的介紹
債權保全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或為其他行為致使其財產不當減少而危及債權的實現時,法律允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對債務人的行為或債務人與第三人的行為行使一定的權利,以排除對債權的危害,保障債權的實現。作為拯救債權效力之乏力的制度,債權保全是指對債權人權益的保護。
該涵義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和債權人撤銷權。法律賦予債權人這兩種權利目的在于恢復債務人一般擔保財產的資力,以確保債權獲得清償。債權保全是一種請求權的保全措施,債權的實現與否還不知道,所以僅僅是保全他的請求權。財產保全是對所有權的保全,這種權力是現實的權利而不是請求權。
債權的保全流程
具體流程是根據《<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5條規定:“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裁定該第三人不得對本案債務人清償。該第三人要求償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價款。”很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債權的訴訟時效是二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但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訴訟時效過了并不表示債權喪失,而是喪失了訴訟權利,如果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第一百三十八條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以上就是小編對權的保全流程怎么走的介紹。在發生訴訟時可以通過債權保全來保障自己的債權,但是要知道債權保全的流程和相關規定。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霸網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貪污無罪辯護詞
2020-11-17勞務糾紛是否屬勞動監察范圍
2021-03-24破壞軍婚罪有何規定
2021-02-07拖欠工資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
2021-02-27成立專利代理機構的條件
2020-11-16交通事故索賠需提供哪些證據
2020-12-19遷戶口需要什么手續
2021-01-19內部仲裁員與外國仲裁機構不同的是什么
2020-11-28肇事叫人頂包算逃逸嗎
2020-11-17村民違法建房如何處罰
2021-03-09圓珠筆簽訂勞動合同有效嗎
2021-02-18員工簽勞務合同有什么風險
2020-12-0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
2021-03-01怎么理解委托一審法院續保保全
2021-01-26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2021-01-30人身保險合同的特點
2021-01-09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傷亡,保險公司什么時候能理賠
2021-03-22醫院認定人死不算 保險公司抗辯不成立
2020-11-16外資保險公司 未按照規定公告罰款多少
2021-01-19對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的禁止行為有哪些規定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