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由誰出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如果與醫藥費相加總額沒有超過保險公司賠償限額則應該由保險公司承擔。
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有保險,找保險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鑒定后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如何索賠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有保險,找保險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鑒定后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交通事故傷殘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根據受害者直接所受的損傷進行定級。
交通事故傷殘做傷殘鑒定一般要治療終結或出院后半年,否則鑒定機構不給做。既可以起訴后由法院指定鑒定機構,也可以訴前委托律師事務所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二手房買賣中陰陽合同的糾紛怎么解決
2020-12-29遲延履行簡介
2021-01-01p2p非法集資資金如何追回
2021-02-10侵犯知識產權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2021-01-17包裝相似度多少算侵權
2020-12-08婚內協議離婚時為何不生效
2021-01-25結婚有哪些正常收費
2021-03-08配偶宣告失蹤婚姻關系如何認定
2020-11-14行政機關凍結銀行存款可以不通知當事人嗎
2021-02-28如何認定非道路事故
2021-03-01債權擔保的方式
2021-02-20已登記的地役權轉移登記的情形
2021-01-15新員工入職破冰培訓怎么做
2021-02-06解除合同賠償金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1-02-04公司解散的補償金時效是多久
2021-01-10關于終身人壽險的相關知識
2020-11-11團體意外險和雇主責任險的區別是什么
2020-11-08外資保險公司 未按照規定公告罰款多少
2021-01-19如何挽救盜搶損失
2021-02-25事故后未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能獲得賠償嗎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