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擔保人資產在抵押物之后處置嗎
是的。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所以處理抵押物后不能清償債務的,可以執行擔保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二、抵押擔保債權如何實現
擔保債權可通過以下幾種形式實現:
1、保證
保證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在確定雙方的債權債務時,可以把第三人約定為保證人,保證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后為債務人進行債務的承擔。債權人向債務人討要債務時,債務人無力還款的,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償還義務。
2、抵押
抵押是指債務人通過把抵押物抵押給債權人,當債務到期而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就債務人的抵押財產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是折價變現。抵押物處理之后獲得財產用于償還債權,還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債務人返還。
3、質押
質押與抵押的行為有共同的地方,質押大多是動產,例如古董、手機。質押之后質押物是交由債權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適用,而抵押則是仍交由債務人使用。不僅僅只能質押動產,就連股份和支票等權利也可以質押。
4、留置
留置是指債權人把留置物扣留在債權人處,在一定的期限內,債務人可以拿現金或者是財產進行置換留置物,沒有置換的,留置物可交由債權人保管。例如洗車點在洗車后留置汽車,手機修理店留置手機等。
5、定金
定金也是作為擔保債權的一種形式,通常是發生在合同中。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可以約定定金。合同順利履行時,可以當作部分價款。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時,需要雙倍返還。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同一筆債務同時存在抵押物和擔保人的時候,是優先進行抵押物處置還款,抵押物無法足額覆蓋欠款的,再由擔保人承擔責任。如果您還需要更多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小編會詳細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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