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醫療案件的證明標準法律沒有規定,滿足強制醫療條件的,就可以強制醫療。
強制醫療適用的對象
《刑事訴訟法》第284條: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刑事訴訟法》第285條:根據本章規定對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公安機關發現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應當寫出強制醫療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的或者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的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的申請。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可以作出強制醫療的決定。
對實施暴力行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決定強制醫療前,公安機關可以采取臨時的保護性約束措施。
強制醫療適用的條件
強制醫療需要符合下列條件:首先,強制醫療的對象只能是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不包括“文瘋子”。其次,沒有法院的決定,任何機關都無權將公民關入精神病院。公安機關發現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不能直接送精神病院,應當寫出強制醫療意見書,移送檢察院。第三,關于被強制對象的權利救濟問題。被決定強制醫療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強制醫療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此外,強制醫療不是處罰,精神病治愈應當及時出院。
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中外合資商業銀行適用商業銀行法嗎
2021-02-21賣假貨怎么處罰
2020-12-27新婚姻法訴訟離婚財產分割
2021-02-11如何對債權進行分類
2020-12-07無故毆打他人如何處罰
2021-01-13海事海商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嗎
2021-03-01購買汽車合同效力如何
2021-02-03顧客在超市門口摔倒超市要賠償么
2020-12-12集資房和自建房有什么區別
2020-12-27勞動者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必須要進行鑒證?應注意什么問題?
2020-12-26勞動者受工傷燒傷怎么賠償
2021-03-20產假結束可以辭退嗎
2021-03-03保險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2021-01-272020飛機航班延誤賠償
2021-02-15房屋財產險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2021-02-08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區別,如何辦理投保手續
2021-01-28保險公司該不該為無責任事故車輛買單?
2021-03-07違章肇事保險給報嗎
2021-03-21交通全責保險賠多少錢
2020-11-10車撞自家人保險賠不賠及其依據是什么
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