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合同早晚會有到期的一天,在一個用人單位里面,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日期甚至是簽訂的期限都是不同的,要實現對員工的有效的管理,就需要設置一個合同到期提醒公式,這個到期天數提醒公式是EXCEL中建立的合同的簽訂日期、合同到期日期,以及今日日期之間的關系。
一、合同到期天數提醒公式
公式較長:=IF(ISERROR(DATEDIF(TODAY(),B2,"D")),"已過期",IF(DATEDIF(TODAY(),B2,"D")>30,"未到期",IF(DATEDIF(TODAY(),B2,"D")=30,"今天到期","差"&DATEDIF(TODAY(),B2,"D")&"天到期")))
二、合同到期提醒公式如何設置?
在EXCEL中設置合同到期提醒功能的步驟:
1、合同簽訂日期、合同到期日期、今日日期里單元格里的數值必須是日期類型;
今日日期C列下所有的單元格:輸入=TODAY();
合同剩余日期:D2里輸入=B2-C2,然后鼠標懸停在D2單元格右下角,當鼠標形狀變成實心十字型時,向下拖拉;
2、選中D列里的數據區域:如例圖選擇D2:D4,點開始菜單——條件格式——突出顯示單元格規則——其他規則;
3、在編輯規則說明下,選擇【單元格值】,【小于或等于】,輸入0,點格式;
4、點填充選項卡,選擇紅色,點確定;
5、返回到新建格式規則,點確定,此時可以看到當合同到期或者過期時,合同剩余日期里的單元格顯示為紅。
二、合同到期的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于不同的簽訂日期不同的簽約期限的員工,用人單位通過設計一個合同到期提醒的工是來實現對員工的有序的管理,并且要注意對合同到期的員工要按照法律的規定給予一定得經濟補償,還有決定是否續簽和解除勞動合同也熬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解決。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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