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法院會調解嗎?
刑事自訴案件能否進行調解應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予以區別對待。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自訴案件包括:(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因此,對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解。而對于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則不適用調解。
另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其中侮辱罪、誹謗罪如果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不屬告訴才處理的范圍。
可進行調解的刑事自訴案件
刑事自訴案件能否進行調解應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予以區別對待。刑事自訴案件可以分為三類,包括: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對前面兩種自訴案件可以調解,但是對于第三種自訴案件,法院不能調解。對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解。而對于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則不適用調解。
注意: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其中侮辱罪、誹謗罪如果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不屬告訴才處理的范圍。
刑事自訴法院條件的時候為了確保規范性,當事人可以通過律霸網找律師進行咨詢指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在我國誣陷他人有什么后果
2020-11-17個人獨資企業違法如何處罰
2021-01-02出車禍能要求精神賠償嗎
2020-11-10什么是非婚生子女?怎樣保護非婚生子女
2020-11-21離婚后監護人不盡撫養義務該怎么處理
2021-02-06婚姻自由是否屬于政治權利
2020-12-12格式合同有什么特殊性
2021-02-12人壽保險的類型和條件有哪些
2021-03-20交通肇事逃逸后,被保險人哪些請求商業險賠付獲支持
2021-01-27借款會有哪些要求
2020-12-11對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盡力防止損失擴大的責任
2021-03-06附贈人身保險合同的法律分析(二)
2020-11-13保險公司經辦人擅改簽單日期導致的保險合同糾紛的理賠
2021-01-17什么情形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2021-03-06保險原則有哪些
2020-11-29如何過濾保險資金投資風險
2020-12-10土地轉讓合同可中止嗎
2020-11-13拆遷補償合同糾紛時效怎么認定
2021-02-15農村房屋拆遷時補償可不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來補償
2021-01-31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技巧有哪些
202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