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判決書到法院怎么執行
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1、判決生效后,被告自動履行的,履行后,判決確定的義務即完成,原告不需要到法院申請執行。這種情況下,法院不干預。
2、被告沒有自動履行,原告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會依法立案執行。這期間,被告自動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的,雙方當事人告知法院后,法院會作結案處理,不需要給當事人材料。
3、法院立案執行后,被告通過法院轉交款物的,由法院接收,然后轉交原告。法院的接收手續就是法定的憑證。
民事訴訟執行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一)執行的合法性原則
執行的合法性原則,是指執行活動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執行合法性原則包括三層含義:首先,執行活動必須以法定的生效法律文書為依據,沒有法律文書,或者法律文書沒有生效的,或者生效的文書不屬于法律規定的種類的,不能啟動執行程序。其次,采取的執行措施不能超出法定的范圍。執行人員采取執行措施時,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關于執行措施的規定。最后,執行活動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比如,執行人員在采取執行措施以前,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義務,只有在其不履行的情況下才能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二)執行標的的有限原則
執行標的是指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所指向的對象,包括被執行人的財產和行為兩個方面,但不包括被執行人的人身。
(三)兼顧被執行人利益原則
兼顧被執行人利益原則,是指在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必須照顧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四)強制執行與說服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強制執行與說服教育相結合,是指人民法院在執行中既要采取強制手段,又要對當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動履行。
(五)協助執行原則
在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認為需要有關單位、個人協助執行的,應依法向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法院出判決書后對方也不一定按照其中內容執行,如對方遲遲不執行將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關于法院出判決書到法院處理的具體內容,要是你并非很清楚的情況下就可以來律霸網找律師幫忙來處理解決它。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造成人受傷,受害人在多長時間內起訴法院會受理
2020-11-12刑事案件私了書怎么寫
2021-02-07未留有遺囑的老人遺產子女怎么分配
2021-02-27家庭冷暴力的類型
2021-01-22女方出軌男方提出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2021-02-25民事執行的基本準則有哪些
2020-12-15哪些情形下無法要回購房定金
2020-12-03離婚后隱藏財產的訴訟時效怎么算
2020-12-29機械設備合同免責條款怎么寫
2021-03-09故意在超市摔倒超市有責任嗎
2020-12-15小區違章建筑如何處理
2020-11-22單身青年的購房標準是什么
2021-02-04房產證在銀行抵押起的可以加名字嗎
2020-12-26如何預防員工不辭而別
2021-02-10企業什么情況下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2020-11-29勞動合同公司賠償違約金怎么算
2021-02-22如何計算加班
2021-01-0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
2021-03-01妻子代簽的名這份人身保險合同有效嗎?
2021-03-07保險合同的概念和特點
20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