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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很多人在訂立合同時都會以約定違約責任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也有人不知道要訂立書面的合同,更加不會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了,那如果合同中沒約定違約責任怎么辦呢,如果說后來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又該怎么辦?這些問題我們會在下文一一的告訴大家。
一、合同中沒約定違約責任怎么辦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對于買賣合同的違約方,可以要求其繼續(xù)履行合同,承擔違約責任,以及賠償損失。而在合同對違約責任沒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逾期付款給守約方造成的資金損失。
二、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咋辦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qū)Ψ街Ц兑欢〝?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這是契約自由原則在違約責任領域的具體體現(xiàn)。
為充分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為貫徹公平原則,適度保護違約方的正當權益,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這些規(guī)則與實際損失賠償原則都是一脈相承的。應當指出的是,支付違約金只是違約方對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內(nèi)容之一,不能代替其他的違約責任形式。因此,(合同法)第114條第3款規(guī)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實踐中有很多買賣合同中雙方會以比較模糊的方式來約定違約責任,但違約責任的承擔也需構成違約責任才會承擔違約責任,那如何認定是否構成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表現(xiàn)形式又有哪些?這些問題可以問問專業(yè)的律師,如果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時也可以請律師幫忙進行維權,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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