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審刑事判決書的判決結果有幾種
從大的方向,可以分為有罪判決、無罪判決和不負刑事責任判決,這個不負刑事責任的判決,是屬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無、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不負刑事責任的判決。具體來說有以下三種: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終結后就刑事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判決時所制作的法律文書。人民法院對于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終結,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確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負刑事責任,依法作出的書面處理結論,稱為第一審刑事有罪判決書。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62條規定,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這是制作一審刑事有罪判決書的法律依據。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的概念及作用
一審刑事判決是第一審人民法院依法對偵查、起訴、審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結論。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審刑事有罪判決書,對被告人來說,是關系到生殺予奪、人身自由及政治權利等切身利害的決定書;就第一審人民法院來說,它是代表國家先行審判權的具體體現。
從大的方向,可以分為有罪判決、無罪判決和不負刑事責任判決,這個不負刑事責任的判決,是屬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無、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不負刑事責任的判決。具體來說: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律霸小編提醒您,一審刑事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對被告人具有強制性,是執行機關執行的依據,且具有穩定性和排他性,非經法律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不得變更或撤銷。以上就是為您總結的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網站致力于打造優秀的法律咨詢平臺,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進入律師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侵犯商標權2萬會怎么判
2020-12-21依據履行的無效合同怎么辦
2021-01-18地役權與相鄰關系有什么差別有哪些
2021-01-11勞動爭議管轄權異議上訴狀
2021-01-13哪些公司可以通過募集設立
2021-03-13股權質押可以同時質押嗎
2021-03-23是否能索要以往的贍養費
2021-01-17仲裁員在仲裁過程中應該做什么
2021-03-10交通事故法院一審判決后對方不服上訴多久能判決
2021-02-25交通事故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2021-02-25父母去世之前能繼承房產嗎
2020-11-24實名購房有什么作用
2020-11-23上海主動離職補償金標準
2021-01-27勞動訴訟的審理程序是什么
2021-01-09壽險索賠指南
2021-03-07佛山市一起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0-12-07交通肇事罪保險公司賠嗎
2020-12-17保險合同的概念和特點是什么
2021-01-01哪些情形屬于沒有保險合同受益人
2020-11-20土地轉讓到期怎么收回
202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