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訴訟文書樣式95
法庭筆錄(第次)
(刑事案件用)
時間:年月日時分至時分??
地點:??
是否公開審理:旁聽人數:??
審判人員:??
書記員:??
審判長(員)宣布開庭審理一案。??
記錄如下:??
樣式95的說明
一、本樣式供各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刑事案件時使用。??
二、開庭時,審判長(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依次核對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和義務,是否申請回避等,均應記入筆錄。??
三、法庭審判的全部活動,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活動,都應如實記載。如果當庭宣布判決結果的,也應當一并記明。??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法庭筆錄應當在庭審后交給當事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當事人認為記錄有遺漏或者有差錯的,可以請求補充或者改正。當事人確認無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法庭筆錄中的出庭證人的證言部分,應當在庭審后交給證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證人確認無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五、本筆錄經審判長(員)審閱后,由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和書記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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