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新沂市律師 開平市律師 長興縣律師 崇州市律師 金堂縣律師 敘永縣律師 平湖市律師
在日常生活中,發生醫療事故后,都會產生醫療事故責任程度劃分的問題,那么就需要醫療事故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醫療事故鑒定的任務是綜合分析醫療過失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那么,醫療事故的責任是如何劃分的?醫療事故鑒定輕微責任是什么意思?下面律霸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
一、醫療事故的責任劃分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60-90%)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20-40%)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
實踐中還存在對等責任:即醫、患雙方各負擔50%。
責任程度的不同,對于賠償數額的影響較大,顯不了過錯程序與承擔責任一致的原則,比原《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確定的只要鑒定為事故不考慮責任程度一律承擔100%賠償的內容較為公正、合情合理。
醫療事故鑒定書中的“主要責任”或“次要責任”抑或“輕微責任”,是對事故原因力的認定,其本來意義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過醫療行政部門對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分看來是以原因力作為主要依據,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二、醫療事故級別劃分
2002年2月20日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2002年9月1日施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醫療機構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把醫療事故分為四級,并對醫療事故的技術鑒定提供了參考標準。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
以上是對醫療事故的責任劃分以及醫療事故鑒定輕微責任的簡單介紹。醫學會的鑒定結論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能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其結論只是專家證言性質,在人民法院來說僅能起到證據的作用,沒有絕對的約束力。如果當事人對鑒定結論之責任認定有爭議的,您可以在線咨詢律霸相關律師。
醫療糾紛責任追究制度是怎樣的,醫療責任怎么處罰?
醫療責任事故罪如何認定
醫療責任事故賠償標準有哪些內容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試用期對單位有何作用
2021-02-12父母不拿戶口本,屬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權的行為嗎
2021-01-14借貸軟件侵犯個人隱私如何解決
2021-02-28交通事故死亡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2020-11-12彩禮算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
2021-02-21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定義
2021-03-022020年撫養費標準多少
2020-12-18父贈與繼子房產兒子有權反對嗎
2021-01-25該怎么做才能要回購房定金
2021-03-10宣傳單是否屬于要約邀請
2020-11-27集資房是什么意思
2020-12-13關于不辭而別員工的處理建議
2021-02-05離職補償金的補償月份怎么計算
2020-11-19懷孕期間可以要求調崗位嗎
2021-01-03勞動爭議調解不成的情形應該怎么解決
2021-03-24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全文
2020-11-17財產險是怎樣收費的
2021-02-14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的原因有哪些
2021-01-10惡意重復保險該不該賠
2021-03-23受害人無法聯系被保險人的利益如何維護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