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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條款中,都會有一些不可抗拒的條款,當遇到這些情況時是可以免除責任的。雖然在簽訂合同當中沒有注明,但在法律中是有相關的規定的。那么合同免責條款不可抗力有哪些?又是如何規定的。下面,律霸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什么是不可抗拒條款
不可抗力條款是指合同中訂明如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責任。另一方當事人不得對此要求損害賠償。
合同的不可抗力條款,又稱“人力不可抗拒條款”。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一項例外條款。它的作用是,在簽訂合同以后,如果發生了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時,遭受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另一方無權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要求賠償損失。不可抗力條款的內容主要是規定不可抗力事故的含義、范圍、以及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后果。
二、不可抗力事故一般應具備什么要求
(1)是合同簽訂以后發生的;
(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當事人的疏忽或過失所造成的;
(3)是當事人所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包括由于自然力量和社會原因引起兩種情況。至于哪些意外事故可以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圍,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不可抗力條款中商定。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解除合同,一種是暫時中止合同即延遲履行合同。至于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只能暫時中止合同,以及援引不可抗力條件所應提供的證明、通知對方的時間和手續等,都應在不可抗力條款中予以明確。
三、不可抗力條款規定方法
在我國進出口貿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條款規定方法有三種:
1.概括式規定。即在合同中不具體訂明哪些現象是不可抗力事故。例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影響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在與另一方協商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所受影響的時間,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對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2.列舉式規定。即在不可抗力條款中明確規定出哪些是不可抗力事故。凡合同中沒有規定的均不能作為不可抗力事故緩引。例如,“由于戰爭、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暴風的原因致使賣方不能按時交貨,則可以推遲裝運時間,或者撤銷部分或全部合同,但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交發生事故的證明書,該證明書由××出具。”
3.綜合式規定。即采用概括和列舉綜合并用的方式。例如,“如因戰爭行為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買方或賣方不能在本合同第×條規定的有效期內履行合同,如此種行為或原因在合同第×條規定的有效期后繼續3個月,則本合同未交貨部分即視為取消。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援引不可抗力條款注意事項
有關當事人在援引不可抗力條款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適當的證明條件。對方接到通知應及時答復,如長期拖延不予處理,也要負違約責任。
2.要認真分析事故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條款約定范圍,如不屬于合同規定范圍時,一般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處理。
3.根據事故的性質、影響履約的程度等具體情況,適當地處理在履約中發生的各種情況。
對于合同免責條款不可抗力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小編為大家整理到此。當遇到一些特殊情況例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的時候可以免除責任。雖然在合同中沒有寫明,但并不影響它的法律規定。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律霸網站的律師詢問,我們有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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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廖志豪律師?,?墨爾本莫納什大學商學碩士,法學學士;專掌民商事訴訟業務、刑事辯護工作、行政糾紛處理,現任數間房地產公司法律顧問,數間建筑工程公司法律代表,婦聯特聘專家組成員,找法網首席律師,華律網推薦律師;長期致力于法律知識專研及律師服務行業;有過硬實務操作能力,實戰經驗豐富,精于談判調解;現系廣東浩捷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熟悉律師見證、法律意見書、草擬起訴狀等工作,文字功底深厚,熟練運用法律英語。 很榮幸當您需要知法循律時,進入到我的頁面,希望能為您排憂解惑,助您生活無憂! 一、刑事案件: ????涉及危險駕駛、職務侵占、故意傷害、合同詐騙、盜竊等案件。辦案過程中,積極會見犯罪嫌疑人,查閱案卷、審查證據、監督程序,盡最大努力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法庭辯護。刑事辯護是律師所有業務中風險較高的一項業務,對于律師的辦案程序和技巧要求很高。 二、合同類糾紛: ????涉及合同種類眾多,舉其要者:借貸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股權轉讓合同、委托理財合同、勞動合同等,涉及財產保全、違約金的主張、談判調解、擔保追償、夫妻共同債務、合同解釋、訴訟主體的確定、出資查明、拍賣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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