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可以轉讓嗎
一、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能不能轉讓
這是一個新型的法律實務問題,目前尚沒有直接法律規范給予明確解答。
從理論界以及司法實踐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觀點及相應的操作方法:
1、認為轉讓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屬于買賣法院生效裁判文書,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不得轉讓,因此,相應的債權轉讓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目前相當數量的學者及法官持此觀點,并且有相應的判例,可在網上查詢。
2、認為生效判決確定的債權是債權人的合法債權,債權人通過合法的方式進行轉讓應受法律保護。
該觀點認為,債權轉讓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只要是合法債權,只要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范以及社會道德,法律不應當進行過多干涉。我國現行法律并沒有對此種性質的債權轉讓作出明確規定,法無禁止即可行,因此,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進行債權轉讓。
3、從本律師親自辦理的案件來看,某中級法院支持了依據生效法律文書進行的債權轉讓。
總之,在法律界未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如此操作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建議債權轉讓前與當地法院進行溝通,取得法院的認同,如果將來債務人對此提出異議,以便法院對債務人的異議不予支持。
在假設該債權可以轉讓的情況下,當然應當依照《合同法》的規定進行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二、債權轉讓有哪些種類
1、支付轉讓型
企業在采購時,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債權作為貨款支付給銷貨方,銷貨方銷售貨物收到的是應收賬款,但是對方債務人不是購貨方,而是第三方即原來與購貨方有債權債務關系的一方。
2、債務重組轉讓
持有債權債務的各方通過協議或者其他途徑協商債權轉讓的行為。與上一種類型不同的是,發生債權債務的交易活動在重組前已經完成,或者債權轉讓時并不同時發生交易行為,進一步說,重組后發生的交易僅僅是執行重組的結果,比如以非貨幣性資產償還債務等。這樣轉讓的會計處理,可以比照《債務重組準則》進行處理。
3、伴隨非貨幣性交易的轉讓
企業進行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易中,含有部分應收款項,此時,應當計算應收賬款占非貨幣性資產的比例,以便確認是非貨幣性交易還是貨幣性交易。
4、形成或有負債的轉讓
轉讓應收賬款時,轉讓方對未來應收賬款的實現與否負有連帶責任的轉讓行為。比如,用應收賬款作抵押而進行的融資,表面上應收賬款轉讓給了貸款方,但是,應收款項到期是否能夠收回,在融資時是不確定的,所以,對于轉讓方而言,是一項或有負債。
三、法律規定哪些債權不能轉讓
轉讓不得轉讓債權的,一般情況下,合同應按無效處理,但應區別不得轉讓債權的具體情況進行處理。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有:
(一)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要求這種約定須在轉讓之前訂立,否則,該約定無效。且該約定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債權人違反雙方禁止轉讓的約定,將債權轉讓給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該債權。目前,有的資產管理公司在債權轉讓協議中設置了禁止轉售條款,目的在于防止購買者炒作債權,通過對債權再度轉讓獲取商業利潤。有觀點認為,如果受讓人再度轉讓,其轉讓屬無權處分,我們認為應從另一角度進行認識,因受讓人既已經取得債權,雖雙方對于再行轉讓有限制,但限制并不意味著剝奪債權,受讓人再行轉讓的行為對出讓人構成違約,除非受讓人為惡意,再次受讓人仍可取得債權。主張第三人為惡意的,應負舉證責任。但如果債權轉讓合同有禁止轉讓的記載時,推定第三人為惡意。
(二)依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這類債權要么與債權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關系,要么基于債權人與債務人間的信任關系產生,如扶養請求權、雇主對于雇員、委托人對于代理人的債權、不作為債權等。對這類債權轉讓,應按無效處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認為,由性質上不得轉讓的債權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轉讓。
(三)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國家以法律禁止轉讓的,違反禁止性規定的,合同當然無效。在我國禁止轉讓債權多以行政規章形式出現,如財政部財金[2005]74號通知第二條規定,下列資產不得對外公開轉讓: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國家機關的不良債權;經國務院批準列入全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計劃的國有企業債權;國防、軍工等涉及國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債權以及其他限制轉讓的債權。對于上述債權轉讓是否認定為無效,筆者認為應結合相關債權與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考慮確定為妥。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可以轉讓嗎”問題進行的解答,目前對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能不能轉讓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可以轉讓和不能轉讓都有法理上的解釋。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農村房屋土地使用證沒有該怎么辦理
2021-01-22請求交通賠償需要的證據是什么
2020-12-18海事海商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嗎
2021-03-01不同意撤訴怎么處理
2021-01-27無證房產怎么確權
2021-02-11傷殘鑒定費用是由誰支付
2020-11-19刑事被告人沒有戶籍怎么辦
2021-02-08學生被拐賣了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27訂立勞動合同有哪些程序
2020-12-17五險一金糾紛的處理規則是什么
2021-03-07勞動爭議包括拖欠工資嗎
2020-11-14車輛被炸可不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2021-01-26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范圍規定是什么
2021-01-31有關產品質量責任保險的爭議處理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04簽訂房屋保險合同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2020-11-23汽車的平安保險快速理賠流程
2021-02-13車門跌落傷人是否構成道路交通事故?
2021-02-03司機無證駕駛肇事逃逸,保險公司照樣得賠
2021-03-04網絡保險受到哪些限制
2021-02-02保險法對于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管理是怎樣規定的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