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開庭受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訴訟,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多長時間能拿到賠償這個是不確定的,得看被執行人名下有無財產,是否需要劃撥存款、是否需要拍賣、變賣財產等。如果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耗時會比較長。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交通事故民事,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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