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訴訟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二、起訴離婚應收集的證據或材料
1、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
結婚證可以通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狀況證明替代;房產證可以在房管局查詢;身份證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詢中心開具證明。
2、銀行存單、股票賬戶等
在收集和保存該類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賬戶,由于股市波動導致帳戶市值的不穩定增加了證明難度。
3、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過錯損害賠償證據
例如: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
夫妻雙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離婚時,法院首先會分清當事人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 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和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處理。因此,不存在先離婚會吃虧的情況。
訴訟離婚對方拒絕出庭怎么辦?
雙方均為華僑該怎么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財產保護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主犯判9個月從犯怎么判
2021-03-20相關等級醫療事故可以主張的賠償項目
2021-01-30村委會有權利簽訂征地協議嗎
2020-12-12中國企業境外上市需滿足哪些條件
2021-01-03下設子公司是否屬于公司分立
2020-12-052020年發明專利申請官費及年費標準是多少
2021-02-11對大學生家教不滿意能向消協投訴嗎
2021-02-07新婚姻法關于家庭暴力財產分割及孩子撫養問題
2021-02-09勞務派遣行政許可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2021-01-18二手房中介應該要考慮哪些因素
2021-01-20廠里集資房什么意思
2020-12-20未到期的勞動合同能否解除
2021-01-17哺乳期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嗎
2020-12-13什么關系構成勞動關系
2020-11-21勞務派遣是否計算賠償年限
2021-01-20實習期可以直接離職嗎
2021-03-06單位給員工調崗應該怎么做
2021-01-23勞動爭議仲裁調解程序的三個階段
2020-12-14重復保險出險后能獲得超額賠償嗎
2020-12-16重復保險理賠款并不會增多 超額投保得不償失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