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雙方自愿簽訂離婚協議,是有效的。目前我們國家法律規定離婚只有兩種途徑,一種是訴訟離婚,另一種是協議離婚。
如果雙方還能進行協商,是可以通過簽署離婚協議進行離婚的,但是簽完協議需要到民政局去換領離婚證。《民政部關于婚姻登記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問題四:《婚姻登記辦法》規定,雙方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情況屬實,應準予登記”。
這里所說的“查明情況屬實”,主要指當事人離婚是否確屬雙方自愿,是否感情確已破裂,是否對子女撫養、財產處理有了妥善安排。
對于尚不構成上述協議離婚三要件的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應當配合當事人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做好調解工作。對確實符合離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不應久拖不辦,以保障當事人離婚自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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