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有離婚和別人有小孩算不算重婚罪?
1、沒有離婚和別人有小孩不一定算重婚罪,主要看是否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第三方以夫妻關系同居的,就涉嫌犯了重婚罪。
2、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1)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3)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不構成重婚罪。
3、構成重婚罪的處罰
重婚在《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條中被規定為“婚姻關系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犯罪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重婚的行為不僅違法了夫妻忠實義務,同時也侵犯了婚姻無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嚴重的情形可能導致對方精神受到損害,故此若是因為對方重婚的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需要辦理離婚手續的,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獲得賠償。
婚姻法司法解釋對同居、重婚有明確規定
怎樣才算是重婚,重婚罪要被判多少年
重婚罪需要哪些證據?如何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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