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需要通知法院嗎
不需要。
債權的債權轉讓不需要通知法院,但是轉讓協(xié)議應通知債務人。
通知的效力:在合同權利轉讓對債務人的效力問題上,明確采取了讓與通知原則。債權人已將合同權利轉讓給第三人,如果債權人未通知債務人,債務人仍可以向債權人履行合同義務,并可以此作為不向受讓人履行合同義務的抗辯。反之,一旦債務人收到轉讓通知后,即使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義務,也不構成不向受讓人履行合同義務的抗辯,債務人仍應向受讓人履行義務。債權轉讓一旦通知債務人,債權即移轉于受讓人,即其成立、履行及法律效力同時發(fā)生。
什么是債權轉讓
債權轉讓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的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權利,債權部分讓與第三人,第三人成為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之中,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中的債權關系由一人變數(shù)人或由數(shù)人變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債權人與原債權人共同分享債權,并共享連帶債權。
由上我們知道債權轉讓是不需要通知法院的,但必須通知到協(xié)議人。債權轉讓其實就是一種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并且是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情況下。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為你解答疑惑。如果您的問題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在線律師為您服務,歡迎您前來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非法行醫(yī)罪的構成特征有哪些
2021-02-03怎樣進行著作權注冊
2021-02-04立約定金未簽訂合同可以返還嗎
2020-11-172015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20-12-11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
2021-02-22私人之間房產抵押如何處理
2021-02-20房屋抵押登記流程
2021-03-05什么是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
2021-02-06上海隔離期間工資怎么算
2021-03-09勞動仲裁輸了可以打幾年
2021-02-25勞動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2020-12-04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與人壽保險合同有什么區(qū)別
2021-01-12保險合同要怎么簽訂
2021-03-01保險合同中間人與保險合同輔助人的區(qū)別是什么
2020-12-29哪些人可以做保險合同的關系人
2020-11-18某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0-11-11倉儲物保險的代位求償權
2021-02-12從一起賠案看保險公估的幾個法律問題
2021-03-16保險受益權的消滅
2020-12-15保險的基本原則有什么
202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