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轉讓通知債務人的方式
可以書面通知、公告通知、簽訂債權轉讓協議。
1、書面通知
債權轉讓的通知應當采用何種方式,我國合同法并未做出規定,口頭、書面及其他形式均可作為債權轉讓的通知方式。口頭形式雖然簡便易行,但因證據不易保留,一旦發生糾紛,取證較為困難,一般應以書面形式為妥。
2、簽訂債權轉讓協議
債權人、受讓人、債務人共同訂立債權轉讓協議書,債務人在債權轉讓協議書簽字蓋章,可以認為債權人已盡債權轉讓通知義務。
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適用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了商業銀行巨額債權,債務人眾多,在通知債務人上壓力很大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國有銀行債權后,原債權銀行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債權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通知義務。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欠條是一種債權,是可以轉讓的,可以書面通知債務人,也可以口頭通知。但是口頭的方式往往取證困難,口頭轉讓的時候,最好錄音。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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