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消人與被抵消人之間互負債務、互相債權
雙方互享債權、互負債務為雙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條件。另外,當事人雙方存在的兩個債權債務關系,須均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個債為不法,均不得主張抵消。
二、抵消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的給付
如果雙方互負債務的標的物種類不同,如允許抵消,則不免使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目的難以實現(xiàn)。用以抵銷的通常是同種類的貨幣或者十五。如果種類相同而品質不同,用品質較高者與品質較差者抵消時,對于被抵消人并無不利,應當允許。如果一方或者雙方的債權標的物為特定物,原則上不允許抵消,尤其是以種類物債權抵銷特定物債權時,更不允許。
三、必須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抵消具有相互清償?shù)淖饔茫瑧噪p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始得為抵消,債務未到清償期,債權人尚不能請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債權用作抵消,否則等于強令債務人期前清償。
如果清償期限利益系為債務人而設時,原則上債務人得提前清償,此時債務人主張以自己的未屆清償期的債務與對方當事人已屆清償期的債務抵消,可認為其放棄期限利益,應允許抵消。
四、雙方適用抵消的債務是能抵消的債務
不得用于抵消的債務,大致有如下幾種:
1、性質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為債務、提供勞務的債務以及撫恤金、退休金、撫養(yǎng)費等與人身不可分離的債務。
2、法律規(guī)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強制執(zhí)行的債務(保留被執(zhí)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權行為所發(fā)生的債務,此種債務如允許抵消,有違公序良俗;約定應向第三人為給付的債務。
3、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抵消的。
以上是由律霸網小編為大家總結的債權債務抵消的四種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取鋼板費應該怎么主張
2021-02-26怎么查第三方支付牌照
2020-11-17申請人能否撤回專利權授予申請
2020-12-01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如何避免事故
2021-03-17國外保護非婚同居女性權利的法律方法有哪些
2020-11-18違法占用村集體建設用地如何處罰
2020-12-25競業(yè)限制補償金怎么領取
2021-01-23員工上班打游戲可以開除嗎
2020-11-29了解人壽保險的訴訟時效和免責事由
2021-02-13投保人壽保險要注意什么
2020-11-22出事后保險公司要通話記錄做什么
2021-01-06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有哪些
2020-11-30免賠額的相關知識有哪些
2020-12-14什么是刑事代理?
2021-01-04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
2021-02-20房屋拆遷中,營業(yè)房獲得全額補償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3-18公租房拆遷,該跟誰簽協(xié)議
2021-02-18澄海區(qū)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1-01-28宅基地上的商鋪如何拆遷補償
2021-02-22農村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是什么
202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