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效力
1、免除發生債務絕對消滅的效力
因使債務消滅的結果,債務的從債務如利息債務、擔保債務等,也同時歸于消滅。債務全部免除的,債務全部消滅;債務一部分免除的,則僅該免除部分消滅。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免除債務,而無消滅全部債務的意思表示的,除該債務人應分擔的部分外,其他債務人仍不免除其責任。主債務免除的,保證債務隨之消滅;反之,保證債務免除的,主債務并不消滅。在債務被全部免除的情況下,有債權證書的,債務人可以請求返還債權證書。
2、免除債務是債權人的權利,但債務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權利
如已就債權設定質權的債權人,不得免除其債務人的債務,而以之對抗質權人。
二、法律效果
1、免除使債務消滅
債權人免除部分債務的,債務部分消滅;免除全部債務的,債務全部消滅。債權人免除部分債務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兔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免除全部債務的,全部債務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因此終止。在債務被全部免除的情況下,有債權證書的,債務人可以請求返還。
2、免除消滅債權和債權的從權利
免除了對方債務,也等于放棄了自己的債權,債權消滅,從屬于債權的擔保權利、利息權利、違約金請求權等也隨之消滅。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債務,為乙提供履行擔保的丙的保證責任沒有了存在基礎,必然一同消滅。
3、債務的免除不得損害第三人利益
比如,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也即買受人)兔除出賣人的交付義務,承租人的利益將受到損害,因此,不得免除出賣人的義務。
以上是由律霸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債務免除的效力和法律效果的內容,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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